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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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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的建议》(第1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家庭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2019年市政府与群团部门联席会议纪要》(雅府阅〔2019〕45号)议定内容“自2020年起,调增市妇联家庭建设工作经费至15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为期3年”,按照会议纪要,2020-2022年已将“家庭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列入市妇女年初预算,该政策2023年已到期。

二、发挥职能,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妇联相关工作经费保障,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市妇联项目经费473.2万元,其中建设9个儿童友好村(社区)270万元,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筹备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做好经费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复函如有不妥之处,函告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3526

(联系人: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方婧超 联系电话:262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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