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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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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3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文件。局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要把学习《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机关党委会、党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框架要素、机制建设、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市财政系统落地落实。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全市财政系统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规定》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规定》要求各司其职,共同抓实抓好责任落实。

    三要强化干部监管。要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贯穿到财政各项工作之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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