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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7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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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斌代表、杨建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宝兴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情况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9年5月,为规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财政部出台《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94号)。财政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注重激励,强化约束的分配原则,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直接下达到省。

省财政厅也根据财政部规定,出台《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9〕58号)。补助范围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一般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深度贫困地区、选聘生态护林员的地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涉及地区。省财政厅按照客观公平、分类补助、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定额补助、项目法等办法进行分配,各扩权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权属于上级财政,分配依据、管理办法和使用范围由财政部、省财政厅根据实际制定,明确要求: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用于生态环保和改善民生支出两个方面,重点加大对生态环保的投入力度;一般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补助全部用于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支出;深度贫困地区补助由乐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按照《四川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川委厅〔2017〕65号)的安排部署,统筹安排用于生态扶贫等脱贫攻坚支出;选聘生态护林员补助全部用于对生态护林员的补助;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补助全部用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相关支出;大熊猫国家公园补助用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补偿以及民生改善等支出。

同时,省财政厅参照财政部考核评价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奖惩。对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地区给予奖励,对生态环境质量变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不力和生态扶贫工作成效不佳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转移支付资金予以扣减。

二、帮助宝兴县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10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宝兴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一直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帮助宝兴县向上级财政汇报,努力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20年,市财政局帮助宝兴县争取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381万元,争取中省财政生态环境保护资金3,028.7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15.33万元。2021年截至目前,已帮助宝兴县争取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812万元,争取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05.0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市财政局将继续支持和帮助宝兴县向上争取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争取省财政厅继续加大对宝兴县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同时,建议宝兴县务必加强项目监管,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筛选和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复函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预算科  郭佳   联系电话:263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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