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223
二、项目名称:科技法庭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长明新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4栋1单元17楼1702号
被投诉人1: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527号
被投诉人2:四川信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辰路88号5栋4单元2楼20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5年11月6日,四川信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年11月27日,四川信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雅安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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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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