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4号)

日期: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8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理范围

除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 清理时间

2021年2月3日至3月28日

三、 清理方式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主要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购单位自查。2021年2月3日至2月28日期间,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采购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辖区内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采购单位应当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市级单位要同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应当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雅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子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84571296@qq.com。

(二)财政重点核查。2021年3月1日至3月28日期间,各县(区)财政局要根据采购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选取财务审计以及资产评估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开展核查。市财政局将对市级预算单位清理结果进行全面核查,各县(区)具体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由各县(区)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财政局要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确需多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要指导采购单位在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业务性质、服务区域等要素,合理设置采购项目包,通过竞争择优,将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财政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在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二)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财政局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禁止设库的精神,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库的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我局将于2021年2月3日开设举报邮箱yaczjcgk@126.com,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全市各级违规设库情况。

(三)报送清理成果。各县(区)财政局要汇总本地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于2021年3月28日前报送雅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子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84571296@qq.com。

采购科联系人:刘冉婷  杨燕   0835-2623238

附件: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情况统计表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

新浪微博 雅安财政微信 今日头条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