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0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98万元,比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主要是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万元,比预算减少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6万元),比预算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580万元,比预算减少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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