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广东瑞骏特种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1、3、5号自编4栋401房404室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广东瑞骏特种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在参与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特种技术用车采购(项目编号:N5118012022000203)项目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东瑞骏特种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00元(大写:壹仟肆佰元整,按照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计算)的行政处罚。
雅安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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