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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通过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贷款突破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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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市于2018年12月建立了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今年以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风险补偿金运行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工作业绩,截至7月上旬,全市通过风险补偿金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开展贷款业务224笔,实际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达2.06亿元,贷款项目主要涉及茶产业、果蔬、果药、养殖、花椒、竹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一是落实风险补偿金。我市风险补偿金组建规模为3,400万元,其中:2018年首期资金3,000万元,2019年至2022年每年安排100万元。我市首期资金3,000万元于2018年12月落实到位,并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25万元,目前风险补偿金规模为3,525万元。

二是确定运作模式。市政府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签订《财金互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合作协议》,风险补偿金实行“银政担”运作模式,与省农担公司、合作银行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担保业务。目前已确定中国农业银行雅安分行、中国邮储银行雅安分行、雅安农商银行、各县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为合作银行。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制定印发《雅安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雅安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关于加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制度,建立了风险补偿金管理、风险补偿、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等制度。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成立雅安市风险补偿金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风险补偿金运行管理。风险补偿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当项目贷款发生逾期风险损失时,风险补偿金承担30%,省农担公司承担40%,合作银行承担30%。

五是加强风险防范。坚持把风险防控放在首要位置,市、县(区)、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日常监管,严格保前调查、项目审批、保后跟踪、代偿追偿等程序,提前筑牢“防火墙”,确保贷款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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