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雨城区财政局、名山区财政局、雨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川财社〔2020〕4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等支出。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第20807款“就业补助”相关款及科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科目中列支。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采用因素加项目的办法。因素分配主要考虑常住人口数、登记失业人数、市场主体数、自身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因素,2020年重点工作主要考虑就业扶贫、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等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分配主要支持省级创新创业园区,以及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8〕48号)要求,对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市、县给予奖补。
三、各县(区)要按照《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确保2020年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各县(区)要合理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做好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各县(区)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变按月、按季或按年拨付各项补贴资金的办法。人社部门要及时受理各类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尽快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各项补贴资金,尽量避免跨年支付现象。
六、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社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省对市(州)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上报市人社局,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雅安市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雅安市2020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单 位 | 第一批(预下达) | 第二批 | 全年资金分配合计 | 全年分配中央资金 | 全年分配省级资金 | |||||||
小计 | 其中: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小计 | 其中: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其中:就业扶贫 | 其中:就业扶贫 | 其中:就业扶贫 | ||||
雅安市 | 3154 | 2620 | 534 | 1242 | 1024 | 218 | 4396 | 133 | 3644 | 106 | 752 | 27 |
市本级 | 954 | 620 | 334 | -202 | -620 | 418 | 752 | 27 | 0 | 0 | 752 | 27 |
雨城区 | 1500 | 1390 | 110 | 1114 | 1224 | -110 | 2614 | 70 | 2614 | 70 | 0 | 0 |
名山区 | 700 | 610 | 90 | 330 | 420 | -90 | 1030 | 36 | 1030 | 36 | 0 | 0 |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