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 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7〕10号)要求,雅安市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代理记账机构
(二)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对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同时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3.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列预算支出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地方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并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积极探索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方式。
四、检查名单
(一)代理记账机构
雅安市佳信代理记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雅安市佳诚代理记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雅安市诚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雅安市大元代理记账服务有限公司
雅安市易立易安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雅安市好帮手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二)行政事业单位
雅安市文化馆
五、检查时间
2017年7月25日—2017年9月25日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835)-2625941
(0835)-2623717(传真)
联系地址:雅安市财政局监督监察室
邮编:625000。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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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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