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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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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和执行雅安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市的财政的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转贷的国债资金;

3、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撰写财政税收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音准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4、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负责解释地方税收法规、政策;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进行税政检查;提出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拟定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各项税收的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等政策;

7、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市级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监督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8、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文卫科教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督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的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督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9、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师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清理整顿经济签证类中介机构;

10、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和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得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的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11、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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