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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部门落实物流费用补贴资金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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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市财政局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支持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降低成本,用于物流补贴及贷款贴息。同时明确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规上”“限上”和承担保供任务的重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市财政按县(区)政府实际物流费用补助额的30%给予补助。

各县(区)商务部门正在按照物流费用申报操作办法,锁定补助企业名单,截至3月3日,已有10家企业完成申报,县(区)财政安排物流费用补贴17.44万元。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正抓紧指导县(区)按月向省、市两级申报物流费用补贴,市财政局将按申报拨付及时兑现补助资金,以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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