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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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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当年制定的《XXXX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当年制定的《四川省XXXX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三、报名程序及材料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省注协当年报名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二)资格审核及应提供资料

资格审核时间:按省注协当年报名简章规定时间要求。

1、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于省注协当年报名简章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省考办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三)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统考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4]3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规定,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收取报名费65元,综合阶段考试收取报名费130元。

(四)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和专业阶段免考规定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专业阶段考点安排在市(州)和省直考区,综合阶段考试由省直考区负责。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省注协当年报名简章规定时间内,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站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认定

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时间:考试成绩以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省考办申领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生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综合阶段考试,并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省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八、资格审核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雅安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6259442623966

投诉电话: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52233180

雅安市财政局:(0835262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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