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省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18〕118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制种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对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保险金额每亩2000元)、玉米(保险金额每亩1600元)、小麦(保险金额每亩1600元)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执行6%的统一费率,并将根据制种保险经营情况,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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