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良好发展。
一是将部分取消行政事业收费类项目的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取消的白蚁防治费、停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等涉及自收自支、差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梳理经费缺口并拟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制止乱摊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出台中小微企业助保贷管理办法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雅安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合作银行从“建设银行及城商行”扩展到“凡在雅安市依法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 贷款上浮幅度从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率的50%下调至30%,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切实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企业提质增效。拟出台《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通过购买服务、按比例补贴、项目申报、直接奖励等方式支持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各项行动。加强服务支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指导企业用好相关政策,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预算使用范围。
四是改善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针对在开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调研中发现的政策法规环境亟改善、企业融资难、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配套设施不同步等问题,我市从加大对国家、省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细化出发,积极落实政策税收、社保优惠政策,创新各类融资方式,建立完善企业服务平台,努力为中小微企业创造健康良好的生产环境。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