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雅安市财政局在雅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丰富内涵,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责任
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市财政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责任,提升法治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雅委发〔2016〕31号)各项任务,印发《市财政局贯彻落实〈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分工方案〉的通知》,细化措施任务,严格时间进度,明确岗位分工。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签订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理方案、法治财政建设自查总结、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带头示范、带领推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落到实处;紧扣中心大局,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加强法治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雅安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四川兆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提升依法决策的水平;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我局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健全法治财政建设日常工作推进体系,落实法治财政建设各项任务,并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统揽全局法治财政建设推进工作;加强公务员法治档案建设,按要求做好法治档案的建立、完善和规范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7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等专题片;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会计、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做好财政法规宣传教育;定期更换法治宣传专栏,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上载最新财税法规政策;扎实推进法治扶贫,深入联系贫困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进村民们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深入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印发《雅安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四)严守“六条底线”
市财政局始终坚守党风廉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六条底线”不动摇,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安全维稳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民生项目工作视频会,全力做好汛期资金保障,多举措助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2017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百分之百,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展开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规范执法
(一)落实放管服工作
不断优化调整、及时对外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编制《雅安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制发《雅安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新办执法证39人,换发执法证32人,共计71人。由于退休、离职等因素,导致人数变化,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9人。2017年未发生无证执法、临时工执法案件。构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法制机构审核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依据,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建立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2017年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和各县(区)财政局执法案卷评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报送备案制度,2017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
四、坚持依法理财
(一)严格预算管理
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全部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按规定将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功能科目项级,经济科目款级。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名称,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制定《雅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理顺政府与市属国企的债权债务关系,清理代建政府性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债务情况,制定债务清偿方案,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坚守财经纪律底线,坚持财政“大监督”理念,对扶贫、重建、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会计监督、部门预算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等专项检查以及违规插手干预扶贫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指导、督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增强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五、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有诉必应;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17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并分别在财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做好统计工作。
(二)依法化解争议纠纷
2017年,我局及时办理“省长信箱”1件、“书记信箱”6件、“市长信箱”12件、“财政局信箱”25件。办理网络问政4件,满意率100%。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走基层”专项活动,组织干部职工59人(次)到联系村、联系社区进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督导检查,宣传政策、了解民情、化解矛盾。
六、强化监督管理
(一)自觉接受监督
2017年,雅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规定及时报告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衡发展。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接受监督指导,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结率和反馈满意率均为100%。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继续做好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党政外网市政府政务公开栏目、雅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账号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2017年,我局通过党政外网报送政府信息公开286条,雅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02条。财政内网发布信息403条。雅安财政微博发布信息20条。雅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条。
七、存在问题
一是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是推进政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更新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才能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制约了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法治培训、提升自主学习意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成为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重要途径;三是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是取得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的灵魂,有利于深刻理解并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过前期努力,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基础性成效,但创新思维、能力及成果仍有一定差距。依托国家政策,聚焦我市“1485”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落实责任,创新形式,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提升法治建设针对性、及时性的重点。
八、2018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明确单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并按要求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
(二)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雅安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加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前公开,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事中出示,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事后公开。贯彻《雅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的记录内容、记录方式。执行《雅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新修订《四川省财政厅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明确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审核人员数量、审核时限和审核方式。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三)加强财政干部法治培训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上法治课、旁听庭审、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树立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法治培训,重点学习《雅安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雅安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雅安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规制度,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好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最新财税法规政策和法治动态,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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