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精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策目标实现,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市财政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雅安实际情况深入研究,起草了《雅安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工作,本次就《雅安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30天(2025年12月3日—2026年1月2日)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寄至: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雅州大道445号雅安市财政局金融研究中心(邮编625000),信封上注明“《雅安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电子邮箱请发至:409899400@qq.com。
附件:雅安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雅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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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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