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要求,请各县(区)财政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各县(区)应按照区域、单位、账户、资金、流程、业务“六个完整”标准对照检查本地国库改革,凡是没有达标的县(区),要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准将预算安排资金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不得将拨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列报支出。
2、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乡镇推行国库集中
支付改革,对于加强乡镇公共财政管理,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力争从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可把乡镇视为县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财政收支规模较大的乡镇,可按照标准化流程独立实施改革。推进乡镇国库改革,要采取有力的配套措施,科学编制乡镇预算,清理规范乡镇财政专户。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逐一落实,并于2014年8月底前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情况(具体包括:目前管理现状、离省财政厅要求的差距、存在的问题、拟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及步骤等)以正式文件上报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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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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