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名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51号),现预下达你们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如后续无变化,将不再另文下达。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5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
三、你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你地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预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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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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