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完善我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针对雅安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三项管理办法,围绕参加收费会议、参加统一专项活动(工作)、出差当天往返、授课老师行政级别与技术职称对应关系等十项问题进行解答,为全市职工提供规范化指引,树立厉行节约、提质增效的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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