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市财政系统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按照“履行职责、程序合规、保证质量”的检查要求,成立财会监督检查小组,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
一是注重工作实效,有序稳步推进。我市高度重视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在方案中对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时间节点、检查内容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财会监督检查的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财会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选取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确定的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选取34家行政事业单位,针对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的会计信息质量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为了确保检查成效,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检查组,并在检查前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严格检查程序,督促整改落实。对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内容、时间、范围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检查前三个工作日向被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检查后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并就存在问题向被查单位下发《财政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是共享检查结果,促进财政监管。及时将财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预算、国库、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归口管理支出科室等相关科室共享,为相关科室加强对单位财政监督管理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六是查后及时公告,强化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查后公告,切实强化信息公开,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总结上报,检查结果通过本级政府或财政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