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财政局法律顾问服务(2个包)
(二)采购单位:雅安市财政局
二、项目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包1.日常法律服务:
(1)为确保法律顾问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法律顾问能第一时间响应我局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2)全程参与重大涉访涉诉案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3)能够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草拟相关法律文书;
(4)能够参与我局重大行政事项的论证会、听证会、行政执法监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
(5)能够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6)能够指派律师参与我局重大项目及合同的谈判,在需要时根据我局要求与第三方谈判并对签订相关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7)协助我局起草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书、答辩状,整理案件证据材料等应诉准备的法律事务。
包2.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1)协助我局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举报、信访、行政处罚等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理、作出决定等法律事务工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具体案件
(3)根据案件类
(4)调查取证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证据,分析案件要素及处理结果的法律风险,对案件要点进一步复核后撰写案件内部研究报告报采购人审定。
(5)做好案件各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书面说明、第三方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案件笔录等证据资料收集、记录,及时将案件资料整理归卷后移交采购人。
(6)协助我局起草政府采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答复书、答辩状,整理案件证据材料等应诉准备的法律事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
2.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需在《履约承诺函》中对上述资格要求作出声明。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规定为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履约验收后考核为良好或者优秀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费用标准
包1: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3万元/年;包2:采购专项法律服务最高限价5万元/年。服务期限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实行单项委托、单项收费,费用根据案件情况商定。
六、报名要求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7号雅安市财政局法规与税政科领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10:00分,地址:雅安市青衣江路中段76号。
(三)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7月21日10:00分,地址:雅安市青衣江路中段76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835-2622006;0835-2628344
附件:履约承诺函
附件
履约承诺函
雅安市财政局:
我方参与雅安市财政局法律顾问采购活动,并完全接受项目需求书上的所有内容。我方承诺: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
2.我方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我方选派律师团队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5.我方如果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时所作的一切响应和承诺进行履约。在合同履约期间,如我方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或者不予续签合同。
6.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报价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报价响应文件中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供应商(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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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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