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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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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

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面授、网络远程教育学习方式。


参加面授的会计人员在市财政会计学会报名,按课表安排日程上课;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网上报名(中华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东奥会计在线http://www.dongao.com)、网上缴费(网银、支付宝、银联在线支付)、网上学习、网上考试方式参加培训。设置有公共类、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等课程,供会计从业人员选择。学员参加完继续教育学习后,网校开放2017年继续教育课程表上所有课程,方便学员继续学习其他内容。

(二)培训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201771日一1220日。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

1.企业会计准则及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读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第3、第4、第5号)8个学时;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4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74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2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收费

按照川价函〔2003117号文的规定, 2017年参加面授会计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100元;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80元。

四、培训要求

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供会计人员参加学习;请会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任务,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方可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五、注册登记

1.已参加雅安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会计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请提交身份证号码给行政审批科(会计科),由工作人员导入系统即完成继续教育登记;

2.参加网上远程继续培训后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由工作人员每月末导入系统即完成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员可于次月5号以后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

3.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方式的会计人员,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办事大厅”进入“继续教育”→登录后填写并打印继续教育申请表,再持参训通知、成绩合格单等证明材料,到政府服务中心雅安市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手续。

地址:雅洲大道456号(政务中心2楼雅安市财政局窗口)

联系人:余女士、李女士、李先生(0835-26259442620279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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