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雨城区、名山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补助支出。各地要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中央管理的党费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
二、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第 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第 20808 款“抚恤”科目。
三、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其中:中央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在政府财政管理信 息系统(大平台)中标识为“010101 配套资金”,并根据实际用途选择子节点数据,在直达系统中标识为“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主管部门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雅安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