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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雅财金函〔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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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4年(即2023年度)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省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2〕9号)要求20242月底前通过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网络申报审核系统行申报。

、市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2〕1号)要求进行申报,市级奖补政策对应申报材料不从网络系统报送。

三、省、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政策中“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此次报送2023年1—8月相关情况。《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金〔2023〕70号)涉及资金此次暂不申报。

四、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辖内相关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主体无遗漏,并做好对系统内下级单位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部门合力推进。

五、相关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六、各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完备。

七、请各申报主体于2024228日前,按照申报程序将申报资料报送至主管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及单位于3月1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报送市级相关部门;各市级相关部门及单位于331日前完成审核,将省级政策申请按要求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将市级政策申请审核结果反馈市财政局。对逾期未报的,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

      2.雅安市财政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雅财规〔2022〕1号)

 

 

 

雅安市财政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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