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上午,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迅速传达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研究提出三点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抓好传达学习。把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采取班子带头学、职工集中学、党员大会学等方式,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特别是“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等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全省、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的重大意义,把省委、市委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和对民营企业家的真切关怀,转化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是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科室配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照《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把涉及财政部门的工作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科室,明确分管局领导,确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地落实。
三是扎实推动工作。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着重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民营经济负担。二是推进财政金融互动,降低民营经济融资成本,筹集资金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贴基金,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三是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设立“雅安-浙银先进制造业发展投资基金”,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四是积极推进“政采贷”工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医疗、养老服务、教育机构和文化、体育设施等的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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