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通过努力实现八项支出592,138万元,增长16.5%,完成了市委目标绩效办下达的力争目标增速16%的任务。
一是发挥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增值税降率和社保费降率等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保障资金需求。2019年,市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雅安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和资金下达。积极争取省财政下达我市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名山区等6个县(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商贸流通转型升级或服务业强县示范县建设,推进我市内贸流通服务业产业发展升级。
三是健全政策措施。市财政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制定《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倍增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和《雅安市支持培育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支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联合市商务局印发《雅安市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雅财建〔2019〕13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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