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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五届2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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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大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质量推进“6.1”“9.5”地震灾害恢复重建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风险防范的建议》(第257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量力而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

(一)目前已确定“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94个,估算总投资32.17亿元,其中:政府投资30.19亿元、社会投资1.98亿元。总体筹集方式如下:上级包干补助15.1亿元、地方财政资金2.53亿元、一般债券资金2.5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8.46亿元、市场化融资1.35亿元、业主自筹2.15亿元。“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初步确定为216个,项目总投资约89.6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总额46.04亿元、社会投资总额43.58亿元。省级财政将按政府投资总额65%给予补助。目前省级筹集方案尚未正式印发,在省级筹资方案印发后,市财政局将根据筹资方案精准细化“9·5”泸定地震资金平衡方案。

(二)按照重建工作安排,市财政局组织芦山县、宝兴县、石棉县等受灾县(区)对“6·1”芦山地震和“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进行研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拟综合采用项目融资贷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债券等方式,努力填补地方资金筹集“缺口”。并根据受灾县(区)实际情况,在严禁新增隐性债券前提下,探索资源换发展模式。

(三)截至2023年3月22日,“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筹集资金6.3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84亿元、地方自筹资金2.46亿元。“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筹集资金4.96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41亿元、地方自筹资金2.55亿元。剩余资金市财政局将积极衔接受灾县(区)科学筹资、精心设计,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

二、依法合理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主体

目前,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雅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雅安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实行代理建设制度,鼓励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实行代理建设制度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项目单位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代建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实施的相关权利义务,严格执行投资概算,加强资金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推进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项目管理,避免因项目管理问题导致行政诉讼发生。

三、项目中标价格应当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引发的造价大幅度增加问题。

为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源头控制。标人要在工程招标之前完成工程设计工作,尽可能做到深化设计,给出详细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调差方式不明确或风险划分不合理的现象,如约定材料价按实调差,未约定材料基准价或约定基准价为投标报价,材料价变化引起造价变化的风险全部由建设方承担。为确实提高合同签订质量,应严卡招投标关,在招标文件的合同文本中按照2013清单规范要求,明确载明材料价变化后造价调整方式,合理的划分合同双方的风险;在评标环节发现材料价过低的应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来保证中标工程质量;采用2013清单规范中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可以有效避免恶意的材料价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二是建立低于成本评审制度,杜绝低价中标行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第六章 低于成本评审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评标委员会应对满足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包括低价说明内容)进行分析,并可根据分析情况和评审需要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对满足低于成本评审条件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签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人员的管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对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对其进行规范。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招标代理企业)应予记录的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如出现制定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的。违反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的。未按招标投标法定程序或法定时间进行招标活动的。将按照扣分标准进行扣分,低于合格标准的将清出招投标代理市场。

四是改进工作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治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恶性竞争行为。针对传统招投标活动中纸质标书评标环节时间紧、工作量大,评标专家难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弊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于2018年起在我市推广并改进了电子评标系统。电子评标系统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等内容,每个节点和时间控制都从技术上严格限定了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增加招投标活动过程的公开透明度。缩短评标工作时间,减小评标专家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由电脑软件对投标人标书自行进行比对,若比对中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点的能及时提醒评标专家进行进一步核查,及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进一步强化财政评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强化招标清单完整性、评审预算合理性,严格执行行业计价编规《雅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雅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有关项目投资管理规定,扎实开展前期现场踏勘工作、询价工作确保材料、设备评审价格能充分竞争,并进一步强化对县(区)评审中心工作业务指导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力度,避免我市因灾后重建工作产生政府债务风险。

感谢您对全市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雅安市财政局

2023422

(联系人:市财政局债务管理科杨帆   联系电话:262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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