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有效推动县级财源规模和质量双提升。
一、落实减税降费,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落实资源税等6税2费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降率和社保费降率等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测算,2019年全市减增规模共计85,260万元,其中:测算增值税减增规模34,484万元,测算企业所得税减增规模2,862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退尽退”专项行动工作,对年初因政策滞后发布导致的多缴退税工作进行了清理,截至5月20日,全市退抵税办理进度为100%。
二、推进创新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引擎。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川西大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聚集区的决策部署,在政策配套、资金筹措、运行保障等方面加大财力支持。市财政筹集资金1亿元支持经开区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川西大数据产业园建设。2019年安排工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技改创新、工业企业奖励、科技研发补助,支持绿色载能产业发展,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到位省级工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川西大数据产业园工程(一期)建设。
三、破解融资难题,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努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牵头草拟《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资金管理办法》。推进融资担保公司改革,督促指导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荥经县做好实缴股本金的筹措工作。截至6月28日,各相关县(区)认缴股本金(共1亿元)已全部到位。
四、发展飞地经济,打造县域经济增长核心。
集中财力支持经开区加速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提升。从2015年起,将经开区、市级和各县(区)新引进企业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含税收和非税省以下分成收入、税收返还收入),在五年内全额返还经开区,专项用于经开区建设,仅2018年,市本级补助经开区专项资金9,084万元。
五、调整收入体制,引导壮大县级财源建设。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收入体制对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调控作用,明确市本级与雨城区采用分税制财税体制,推进市区间利益分享机制的创建与完善,助推市本级、雨城区经济协调发展。2017年市本级下划雨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1万元,市区体制调整后,2018年市级下划雨城区收入3,947万元,市级下划雨城区收入增幅达到27.28%,超过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提高了雨城区财政的保障能力,夯实了雨城区财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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