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实施方案》印发后,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中央、省级政策,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财政参照“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级支持方式给予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项目资金支持。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6·1”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省级单列支持方案》(以下简称《支持方案》),明确按政府投资总额的50%予以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单列补助支持69,944万元,补助资金将在2025年底前全部落实。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3.4亿元。
市财政局将深入学习黄强省长来雅调研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宝兴县县城功能疏解工作安排,进一步指导宝兴县落实筹资主体责任,细化完善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确保实现资金闭合。持续落实好资金调度机制,督促宝兴县和市级部门加强向上对接汇报力度,争取补助资金早日下达,全力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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