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0〕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
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学习方式。参加2020年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以及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需登录四川会计服务网(http://czt.sc.gov.cn/kj/index),在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里自愿选择网校,进行网上缴费、学习、考试,具体培训费用按照网校公布的金额缴纳。
(二)培训时间
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设置有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号)执行,必修公需科目为“人工智能与健康”。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以及新修订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
三、培训收费
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公布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公布的金额执行。
四、培训要求
会计人员应当先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供会计人员参加学习,请会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任务,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方可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五、注册登记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各网校负责将信息导入四川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会计人员可于2020年12月20日前登录“四川会计服务”栏目(http://kj.sccz.gov.cn/)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如有疑问,请自行与培训学习的网校衔接。
2.参加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方式的会计人员,登录“四川会计服务”栏目(http://czt.sc.gov.cn/kj/)→首页进入“继续教育”→按要求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保存并提交继续教育申请即可。
会计继续教育全程实行网络办理,会计人员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联系人:余女士、李女士、李先生(0835-2625944、2620279)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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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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