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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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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并组织执行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市财政局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抓好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崇德敬业、理财为民”党建品牌建设,自觉在党的引领下谋划部署财政工作、研究设计财政政策、分配管理财政资金。坚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提升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质量。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坚持做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积极培植财源税源,保持收入质量。积极主动对接研究中央、省的财政政策,全力争取上级支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把预算支出关口,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统筹严格零基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关全市发展大局的大事要事。严格保障序列,坚决兜住“三保”支出底线。

(三)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投入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统筹好项目资金,把“五地一枢纽”建设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集中财力支持七个重点领域任务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省十三条、市十二条政策措施,减轻企业和群众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中央投资等一系列稳投资政策,继续指导市级部门和县(区)做好债券项目的包装及申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强化财政金融互动,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支持。

(四)坚持保障基本民生,推动社会事业进步。支持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到66%以上。保障2021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夺取疫情防控目标胜利,统筹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扫黑除恶等社会事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和认同感。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推进绿美雅安七大行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水电库区发展。

(五)坚持强化底线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实施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1+8”工作方案,多举措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继续加大专项债券争取力度,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缓解偿债压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加强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用好金融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政策,经过前期积极争取,预计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初步核定我市的金融专项债额度为14亿元左右。有序推进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试点,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聚焦民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把项目评审关和监督关,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刀刃上”。

(六)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会监督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按省统一部署,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绩效结果和预算安排挂钩力度,促进绩效与预算有机融合,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责任,强化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雅安市财政局机关、雅安市市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雅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雅安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1461.6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1749.24万元,下降16.4%,主要是厉行节约、2021年上年结转数较2020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1461.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9.51万元,占14.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14万元,占85.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146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14万元,占69.11%;项目支出451.51万元,占30.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1.6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87.59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2.14万元、上年结转209.51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2.1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增加13.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2.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9.96万元,占67.88%;商品和服务支出340.42万元,占27.19;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77万元,占0.14%。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占4.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90.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雅安市财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作、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物管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1.全市财政大平台维护经费,保障全市财政大平台正常运行;2.全市金财工程维护费,保障全市金财网正常运行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2.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4.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9.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8.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集中一切财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下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雅安市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雅安市财政局下属雅安市财政局机关等行政单位以及雅安市市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7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雅安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财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雅安市财政局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雅安市财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雅安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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