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按照《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的通知》工作要求,经我局认真梳理,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开展
长期以来,市财政局坚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2025年,市财政局集体学习生态环保相关政策文件8次,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认真贯彻生态环境资金绩效“三管三必须”,落实市级生态环境支出责任,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扎实有效推进生态环保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学习,助力生态环保资金争取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传达学习生态环境领域各项资金政策。2025年,市财政局集中学习《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四川省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雅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政策支持方向,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各领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筑牢生态保护绿色屏障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一是争取到位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资金33,557万元,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建设;二是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23,998万元,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项目实施;三是市级安排生态环保统筹项目资金2,349万元,用于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能力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及回头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方面工作;四是安排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新污染物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人工增雨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
(三)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策文件。2025年,节能、节水产品采购比重为97.18%;环保产品采购比重为97.91%。
(四)探索多元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贷款银行合理优化融资结构、互惠让利,推动社会资本方实现降本增效、保障可持续性,切实发挥社会资本力量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共实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垃圾发电类PPP项目共10个,总投资41.6亿元,直接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更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实现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多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一是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财力允许范围内,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深化完善绿色采购政策。持续抓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探索将更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纳入采购需求标准。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特此报告。
雅安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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