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科学统筹财政资金,落实各类乡村补助政策,通过正向激励、重点支持、项目保障,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是择优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2018-2022年扶持227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2023年,财政按照150万元/村的投入规模,在52个村中开展新一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各村依托资源,盘活资产,通过收益分成、资产入股、保底分红等方式,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和质量“双提升”,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突破1.1亿元,村均收入突破20万元。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继续实施农村户厕提升、垃圾治理、污水治理,2023年,安排资金3670万元,支持在73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完成农村户用厕所9602户新(改)建任务,在50个村实施“高岗村模式”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在47个行政村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到2023年底卫生厕所普及率≥80%,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85%,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持续保持10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比74%以上。
三是推动优秀乡土文化提质增效。充分挖掘优秀红色文化资源,赋能乡村振兴,建强红色村党组织,安排资金6200万元,支持夹金山村、安顺村等9个村开展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支持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截至目前,全市554个村均已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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