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雅安市财政局汇总,2021年雅安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465万元,较2020年的2,543万元减少78万元,下降3.1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465万元,较2020年的2,543万元减少78万元,下降3.1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45%;公务接待费855万元,较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5万元),较上年减少46万元,下降3.0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
2021年,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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