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和我市财政部门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了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1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42户,代理记账机构15户,其它类型企业4户。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单位24户,涉及125.99万元,其中补缴非税收入66.60万元,退回财政资金2.17万元。
检查发现,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一是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尚不完善。二是部分单位会计凭证附件不全,个别单位公务接待费“三单”不全。三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如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账务处理不规范。四是部分单位会计凭证未及时装订,会计账簿未及时打印。五是部分单位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出入库单据领用、登记、记录不够规范,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新购入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已报废资产未及时下账。
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一是部分机构业务负责人未专职。二是部分机构年度报备人员与实际从业人员不一致;机构地址更换、跨区执业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三是一些机构接收客户原始凭证时,无交接手续。四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和财务管理不到位,如会计凭证无财务主管人、记账人、复核人、装订人;机构自身的费用报销等内部审核无审核人、报销人签字;部分支出无原始凭证;收据使用不规范,付款时使用本单位收据代收款方开具收据;部分代理服务收入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使用三联式收据;购买的固定资产未列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直接计入费用;会计凭证上的记账、制单、审核均为同一人。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被检查单位立查立改,并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发出整改通知书。
雅安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6日
|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