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和有效利用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雅安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和《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2年艾滋病防治项目中央和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综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雅安市2012年度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雅安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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