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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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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联动巡察。2021年6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迅速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党组领导责任。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各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同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14个问题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制定了52条整改措施,并报市政府审议同意。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做到巡察整改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巡察整改措施。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14大项26小项具体问题,细化列出5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项目化。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牵头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推动牵头整改任务落地落实,相关科室承担相关问题整改的工作责任,负责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

(三)严明整改纪律,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跟踪问效,严明巡察整改工作纪律。集中整改期间,及时召开巡察整改有关会议,对照工作台账,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监督排查,督促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持之以恒地常抓不懈,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或出现新的问题。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7月,市财政局党组3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府采购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狠抓落实。

二是7月30日党组会上,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局党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工作措施。同时,梳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定学习计划,长期坚持学习。

三是2021年5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邀请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专家授课。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基本流程、注意事项、重点审核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四是2020年12月,市财政局印发《实行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十二条举措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雅财预〔2020〕44号),明确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项目在11月10日前未进入采购程序,即未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采购文件的,视同该项目预算不再执行,市财政局相应收回预算。

2.针对巡察反馈“指导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2—4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强化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2021年5月,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雅财采〔2021〕22号),明确要求采购文件应同时提供多种获取途径,不得要求必须现场获取。

3.针对巡察反馈“督促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3—6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采购人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主管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够完善。2021年7月,市财政局印发《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雅财采〔2021〕28号),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二是2021年7月,市财政局印发《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雅财采〔2021〕28号),要求单位参照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将完善后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上传至雅安市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备案。同时,要求单位更换政府采购专管员后,及时更新专管员信息库。

三是2021年8月,市财政局向市商务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6号),按照《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单位已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

四是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监督。

4.针对巡察反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存在差距,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未全面落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

雅安市财政局会同雅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牵头完成雅安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2.0版)的开发建设及测试工作,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雅安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2.0版)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雅财采〔2021〕38号),于2021年9月11日起上线试运行。

(二)相关责任主体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方面

5.针对巡察反馈“组织采购单位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5月,市财政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执行程序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二是市财政局完善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要求各单位专管员加大对政府采购制度政策的学习力度。我局及时将最新政策上传至专管员QQ群,回复解答各类政府采购相关问题,加强与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的联系。

三是市财政局利用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上传更新,加强对最新政策的宣传,为各方采购主体提供获取信息多元化渠道。

四是2021年8月,市财政局向市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出工作提醒函,要求单位严格执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6号),按照《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单位已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

6.针对巡察反馈“对采购文件编制的指导审核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向雅安市公安局、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雅安市广播电视台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严格执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6号),按照《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单位已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

二是2021年8月,印发《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雅财采〔2021〕28号),要求单位参照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同时,将完善后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上传至雅安市政府采购执行系统备案。

三是2020年12月,印发《雅安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雅财采〔2020〕66号),明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事项,防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设置违法违规条款。

四是2021年5月,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雅财采〔2021〕22号),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小微企业10%的价格扣除,工程类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小微企业5%的价格扣除;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按照上限标准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3%的价格扣除,工程类项目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的价格扣除。

五是2021年5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邀请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专家授课,对采购单位如何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需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7.针对巡察反馈“对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向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严格执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6号),按照《雅安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市财政局。       

二是2021年2月,市财政局开展2019年至2020年全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全市共随机抽取180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是2021年2—4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检查内容包含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8.针对巡察反馈“对代理机构全流程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5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雅安市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

二是2021年7—8月,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取代理雅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13家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采购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

三是2020年12月,印发《雅安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雅财采〔2020〕66号),明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事项,防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设置违法违规条款。

9.针对巡察反馈“对评审专家管理不严,存在应罚未罚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2—4月和7—8月,市财政局分别开展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两次检查内容包含评审专家执业情况。

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督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积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执业能力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专家省财政厅将不予续聘。

三是市财政局对市博物馆雅安生态博物馆中心馆多媒体4D展示工程采购项目、雅安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触摸显示一体机政府采购项目涉及评审专家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市财政局约谈评审委员会相关成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改正,并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评审质量。

10.针对巡察反馈“对供应商违规行为监督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雅安市中医医院未与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市财政局对北京赛诺强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诚实守信。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是2021年7—8月,市财政局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取代理雅安市政府采购项目的13家社会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采购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

11.针对巡察反馈“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调查核实,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已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市财政局对成都鑫睿隆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安齐科技有限公司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在参与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遵纪守法。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是2021年2—4月和7—8月,市财政局分别开展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两次检查内容包含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对存在违法违规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12.针对巡察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实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内自学和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会等方式,学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监督质量。

二是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阅相关台账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市财政局进一步梳理风险点位,完善防控措施,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能。

  (四)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反馈和主题教育检视涉及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针对巡察反馈“举一反三深入整改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4月,制定2021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计划,其中包含对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

二是2021年2—4月,市财政局对采购人在采购文件编制、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2021年7—8月,市财政局对社会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包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告、备案、履约验收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4.针对巡察反馈“自我检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7月9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政府采购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分别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2021年7月,市财政局党组3次召开党组会议,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将政府采购领域的各项批评意见纳入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政府采购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个别问题整改还需长期坚持,个别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进较慢。局党组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确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持之以恒抓好联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局党组将对照联动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立说立行迅速整改、从严从实全面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推动整改任务往深里走、往细里做、往实里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到长期坚持,常态化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并持续做好跟踪检查、评估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反弹回潮。

(二)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防止和避免违法违规决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检查,强化采购全过程监督和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监督;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复议、行政处罚操作流程,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惩戒力度,对投诉成立问题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大力整治串标、围标行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提升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诚信守法和专业技能;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专管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力度。

(三)强化整体联动,延伸扩展整改效应。坚持把抓好联动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契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雅安市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延伸扩展整改效应,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相结合,理顺、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改善和提升雅安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52623238;邮政信箱: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81号;电子邮箱yascgk@qq.com。 

 

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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