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24号)

日期:    来源:    浏览次数:

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1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医院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财 政 部

2018827

新浪微博 雅安财政微信 今日头条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