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我市出台《雅安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下的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政府政策规定,市政府印发了《雅安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为城乡居民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地震巨灾保险保障。

为鼓励居民参保,方案规定城乡居民按照基本保额参保时,由投保人个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费补贴(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扩权县由县财政承担30%,非扩权县由市财政承担9%、区财政承担21%)。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保额参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扩权县由县财政承担50%,非扩权县由市财政承担15%、区财政承担35%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拟定《雅安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及时足额安排市级补贴资金,并督促、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匹配。

新浪微博 雅安财政微信 今日头条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