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财政局、名山区财政局、市救助站:
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19〕2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该项补助资金(含已预拨资金)纳入《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最低生活保障)等筹资计划,由各县区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出、精神关爱等未成年社会保护)等支出,以及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194号)规定及附件所列“中央价格临时补贴”金额,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月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科目。
各县区要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要求,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各项政策兑现。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直达补助资金分配表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县 区 | 户籍人口(万人) | 分配资金合计(万元) |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万元) | 中央价格临时补贴(万元) | |||
合计 | 小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1-4月发放情况 | 分配金额 | ||
雅安市 | 61.9 | 1060 | 825 | 763 | 62 | 305 | 235 |
市救助管理站 | 100 | 100 | 38 | 62 | |||
雨城区 | 34.03 | 521.07 | 398.57 | 398.57 | 159 | 122.5 | |
名山区 | 27.87 | 438.93 | 326.43 | 326.43 | 146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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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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