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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2017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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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法治责任,提升法治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市财政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法治责任,提升法治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如期完成《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雅委发〔2016〕31号)各项任务,印发《市财政局贯彻落实〈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分工方案〉的通知》,细化措施任务,严格时间进度,明确岗位分工。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专题督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调研;签订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治理方案、依法治市自查总结、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等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制度,通过“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带头示范、带领推进推动依法治市落到实处;紧扣中心大局,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加强法治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雅安市财政局财政行政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聘请四川兆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升依法决策的水平;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全面推动我局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健全依法治市日常工作推进体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任务,并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统揽全局依法治市推进工作;加强公务员法治档案建设,按要求做好法治档案的建立、完善和规范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举办依法治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7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等专题片;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会计、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做好财政法规宣传教育;定期更换法治宣传专栏,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上载最新财税法规政策;扎实推进法治扶贫,深入联系贫困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进村民们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深入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印发《雅安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四)严守“六条底线”


市财政局始终坚守党风廉政、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六条底线”不动摇,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安全维稳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民生项目工作视频会,全力做好汛期资金保障,多举措助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印发《雅安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规范性文件展开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


    三、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市财政局以法定职责为基础,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核心思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


(一)履行政务公开职责


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印发《雅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雅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从制度上保障“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到实处;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最新工作资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保障公民知情权,提升公民政务参与度。


    (二)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成立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档案组,召开全市财政系统环境保护工作集体约谈会,多举措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切实加大环保财政投入,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放管服工作


不断优化调整、及时对外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编制《雅安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制发《雅安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目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规定,2017年我局未发生需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新办执法证39人,换发执法证32人,共计71人。由于退休、离职等因素,导致人数变化,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9人。2017年未发生无证执法、临时工执法案件。构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重大执法决定均通过法制机构审核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依据,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建立和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2017年组织开展了局机关和各县(区)财政局执法案卷评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报送备案制度,2017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


    六、依法化解争议纠纷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有诉必应,本年度无行政应诉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17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并分别在财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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