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会计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关于印发《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4号)

日期: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的贯彻实施,不断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可持续发展,我部制定了《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831日起施行。

附件: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

 


 

      财   

     201826

新浪微博 雅安财政微信 今日头条
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蜀ICP备1901723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33 公安备案号: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