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四川省财政厅工作部署,2021年市财政局组织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我市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市、县(区)财政部门均由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和安排,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制定工作方案,下发检查通知,确定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二、认真选取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结合雅安实际,共对4家金融机构、5家国有企业、3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并结合各自特点,各有侧重确定检查重点内容。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让检查人和被检查人都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做到阳光行政,透明执法。
四、共享检查结果,促进财政监管。将会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传阅预算、国库、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会计、归口管理支出科室等相关科室共同研究,为相关科室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机构财政监督管理以及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业务培训提供参考,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五、抓实问题整改,巩固检查成果。检查发现,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上升幅度较大,存在一定的贷款损失风险,内控执行不到位;部分国有企业的业务增长与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成正比;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会计管理、内部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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