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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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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严格预算管理,我局切实按照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在指导部门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时,按5%压缩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要求并指导市级各部门按10%压缩“三公”经费,从源头上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加强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的在线动态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向支出单位提出,及时纠正处理。部门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查找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相关制度,市、县(区)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原则上使用公务卡或通过转账结算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组成市级检查组抽查了各县(区)、市级部分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加强对县(区)、部门相关人员的业务指导,促进财务和公车管理等规范有序。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我市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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