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下达2018年度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6162.52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297.29万元,增长5.07%。一是下达资金1600.06万元,推进农村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二是下达资金3541万元,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三是下达资金464.46万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免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和作业本,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四是下达资金557万元,建立完善校舍安全年检等制度和机制,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切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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