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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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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多措并举,确保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财政局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按照《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市财政局贯彻落实〈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分工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科室。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建立领导班子亲自研究、部署、推动法治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落实法治责任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日常工作推进体系。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雅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路径,描绘法治建设具体路线图。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印发《雅安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四川兆盛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均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律师的咨询论证作用,提升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准确性。

3.健全考核机制。印发《雅安市财政局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细化规范执法、依法决策、普法宣传等项目考核要求,建立法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的良性机制。

4.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印发《中共雅安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度学法计划》,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基础,结合雅安绿色发展需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党的十九大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二)切实履行财政职能

1.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编制“一小时办结”事项“一卡明”办事明白卡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办事明白卡并通过雅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深入推进一般事项“一小时办结”改革,全面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小时办结”。

2.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并公布《雅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并公布《雅安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对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办事指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办事指南》等办事指南。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执法决定公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时间要求,于2018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信赖。

3.履行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层级监督。结合工作实际,制发《雅安市财政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状况评估指标》,积极开展对县(区)财政部门全覆盖的“两依”评估,案卷评查与现将检查有机结合,以评促建,推动我市财政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对县(区)财政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切实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提炼、推广和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在全市财政部门构建法治精神,彰显法治价值,呈现法治力量。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坚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发程序。强化备案管理,严格按相关要求向市政府、省财政厅备案,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18年,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合格率达100%。加强县(区)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确保县(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报备、公开规范性文件,促进依法行政。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研究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印发《雅安市财政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构建各科室协调推进“三项制度”的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3.健全执法人员培训体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我局共计66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证。积极参加2018年全省财政系统法规培训,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强化案例学习,提升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召开全市财税法规工作培训会,学习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规定,为法治财政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明确普法责任。印发《雅安市财政局2018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及贯彻落实方案》,统揽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努力推动新时代法治财政事业呈现新气象。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方案》,指导宪法系列专项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财政中心工作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制定《雅安市财政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不断促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

2.组织普法宣传。举办全市政府资产报告编制、新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等业务培训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财政政策、制度培训,确保财政业务依法、合规运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专题讲座,营造浓厚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积极参加“12.4”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分发宪法宣传手册和财政法规宣传资料,着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全市会计准则制度知识竞赛,寓教于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趣味性。

3.参加普法活动。踊跃参加“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第十五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和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加全省财政法治征文活动等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融入工作、融入生活,实现法治教育由“大雨漫灌”向“润物细无声”的转变。

三、存在问题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更新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才能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制约了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法治培训、提升自主学习意识、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成为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重要途径。

3.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是取得法治建设新进展新成效的灵魂,有利于深刻理解并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经过前期努力,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基础性成效,但创新思维、能力及成果仍有一定差距。依托国家政策,聚焦市委“1485”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落实责任,创新形式,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提升法治建设针对性、及时性的重点。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明确单位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并按要求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

(二)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前公开,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事中出示,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事后公开。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明确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审核人员数量、审核时限和审核方式。做好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等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三)强化法治培训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上法治课、旁听庭审、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树立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法治培训,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四)开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好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最新财税法规政策和法治动态,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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