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雅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雅安市监察局、雅安市审计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雅安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办法对银行账户的设置、开立、变更、延期与撤销以及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于2015年7月20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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