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加快重建美好新家园,在市财政局指导下,市担保公司推出支持雅安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十四条措施。
(一)加大担保投放力度,为地震灾区授信10亿元,并力争年内实现2亿元灾后恢复重建担保资金的投放。
(二)与四川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推出“抗震助雅”专项担保贷款产品,向灾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每户5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担保费率0.5%/年以内,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3.5%/年。
(三)全力满足灾区道路、桥梁和水库等基础设施维修,除险加固和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新增担保信贷需求。
(四)对受灾的担保贷款企业,其担保费可延缓至今年年底缴纳。
(五)开辟灾后重建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灾区重建担保项目,资料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对灾区的在保客户,及时协调合作银行做到坚决不抽贷、断贷,年内到期在保项目可延期、展期或续贷担保。
(七)进一步拓宽反担保措施,开展收费权(由主管部门确权)、应收账款、订单、合同等多种权益类反担保形式,加大对灾区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八)放宽反担保物的打折幅度,盘活企业各类资产,提高企业资金可获得率。
(九)以土地缴款凭证、机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认定抵押物价值,降低企业成本。
(十)针对受灾企业和小微业主及自然人,使用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期限在20天以内,利息按4.35%/年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十一)降低投标保函费率,对在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我公司投标电子保函的企业,费率由0.5%降至0.2%。
(十二)优先为灾区企业提供履约、建设工程款、民工工资、预付款、工程质量、诉讼保全和贸易服务等各类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服务。
(十三)积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对接,力争针对地震灾区开设“农房重建”“乡村振兴”专项产品。
(十四)组织单位和个人自愿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督促指导市担保公司认真落实好十四条措施,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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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835-2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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