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积极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稳定投入机制,通过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截至8月,全市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43513万元,其中争取中省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951万元、市财政安排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二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20元,用于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三是采取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PPP)模式,投资16.94亿元打捆实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争取生态补偿资金。充分利用我市生态资源优势和国家生态补偿政策,积极争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截至8月,全市争取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53254万元,其中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2839万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补助26397万元、中央财政大熊猫国家公园补助4018万元。
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全面落实《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和《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建立了岷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1年截至8月我市获得岷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124万元,水污染防治激励资金952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有效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规范和高效使用;三是制定《雅安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市财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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